2014年自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考點: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定義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是指受法律調整的環境利用行為主體間發生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環境利用關系。
為了有序地規制開發利用行為、保護公眾環境權益以實現人類社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環境與資源保護立法授權代表國家行使環境與資源管理權和代表公眾利益的政府運用行政權力介入和規制環境利用行為。這直接導致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內容發生了根本性改變,政府公權力因素的介入使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關系兼具公法和私法的復合性特征。環境利用關系的主體已由過去的平等主體雙方改變為政府、開發利用者以及公眾(自然人及其代表)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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