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關于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考生處理決定的通報
各自學考試考區:
在各級考試機構和考點全體工作人員共同努力、宣傳引導下,廣大考生誠信考試意識不斷增強,自學考試考風考紀進一步好轉。但仍有個別考生無視國家教育考試法律法規,違反考場紀律,發生違規行為。為進一步維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現將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考生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一、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九條規定,侯淑珍等19名考生的違規行為認定為考試作弊,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二、侯淑珍等19名考生的違規行為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入自學考試個人檔案(畢業生登記表),并通報全省各考區。
三、涉及違規考生的考區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程序,及時將違規處理決定送達被處理人(考生)。
四、各考區要認真履行組考職責,持續強化誠信考試宣傳教育,對違規行為嚴懲不貸,堅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考試作弊可恥”的良好氛圍。
附件:青海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考生名單及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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