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根據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新生入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除外。
1.入籍方式。
參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生,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選擇戶籍所在地,或生活、工作、學習所在地(縣市區)自考管理部門辦理入籍手續。港澳臺考生可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中的任意一種證件辦理入籍手續。考生需本人登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公共服務門戶”(https://nzkks.hneao.cn)(以下簡稱“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或者通過手機下載“瀟湘自考”APP,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提交入籍申請。入籍流程詳見“湖南自考服務平臺”發布的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入籍時間。
2026年1月19日9:00至1月28日12:00。市州(縣市區)、主考學校審核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28日17:00。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在1月28日15:00前修改入籍信息并提交。
3.入籍專業層次及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設的專業分為專科、專升本兩個學歷層次。入籍專科專業適合具有高中或同等學力的考生;入籍專升本專業的考生需使用學信網APP校驗專科(或專科以上)學籍學歷信息,或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
4.限制報考專業的入籍規定。
公安管理(專升本)、治安學(專升本)、藥學(專升本)、中藥學(專升本)、護理學(專升本)、護理(專科)等專業屬于有限制報考條件的專業。考生報考上述專業必須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所規定的報考條件。
二、開考專業、專業考試計劃、開考方式及主考學校
1.開考專業。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的專升本、專科專業及主考學校見附表1和附表2。考生還可以通過“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查看開考專業及主考學校信息。
2.專業考試計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從總體上確定專業考試標準,是開考專業和實施考試的依據。考生須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必考課、選考課及畢業環節課程考核,達到課程門數及總學分數要求,方能申請畢業。我省目前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審核畢業。
3.開考方式。
根據專業自身特點,我省將專業開考方式分為社會型和助學型兩種。考生可以選擇社會型專業自主進行學習、考試,也可以選擇報名參加相應主考學校組織的助學班學習和考試,附表1、2中主考學校名稱后標注了“▲”的為承擔社會考生主考工作的主考學校,其他主考學校只接收參加助學班學習和考試的考生。附表3中專業名稱后標注了“★”的為助學型專業,這類專業的實踐環節考核內容較多,考核要求高,主考學校通過舉辦助學班的形式進行培養,考生如需報考助學型專業則須報名參加主考學校舉辦的助學班學習。
三、考生報考及參考有關事項
1.報考時間。
理論課程報考時間:2026年1月23日9:00至2月1日17:00。強實踐課程和實踐課程(含實踐環節、畢業環節)報考時間:2月2日9:00至4日17:00。
2.報考及繳費辦法。
考生本人登錄“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或者通過“瀟湘自考”APP進行理論課程報考,并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具體流程見“湖南自考服務平臺”發布的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考操作指南。社會考生的強實踐、實踐課程報考繳費流程與理論課程報考一致。
溫馨提示:往年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報考前務必先登錄“湖南自考服務平臺”完成身份實名驗證,方可進行報考繳費;所有考生網上繳費手續務必于2月5日17:00前完成,逾期視為放棄本次考試報考。
3.考區選擇。
考生原則上選擇在本人當前生活、工作或學習的市州(縣市區)報考,請考生根據當地自考管理部門安排的考位情況選擇考區,且只能選擇同一考區報考本人當次可報考的全部課程。建議考生不跨市州報考。
4.參考要求。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帶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準考證由考生在考試前一周內自行從“湖南自考服務平臺”下載打印。考生參加考試所用姓名必須與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四、理論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
1.理論課程考試時間。
本次理論課程考試時間安排在2026年4月11、12日,上午考試時間為9:00—11:30,下午考試時間為14:30—17:00。
2.理論課程考試安排。
從2026年起,我院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規定的課程設置進行課程考試安排。老考生可按2024年版專業考試計劃的“新舊計劃課程頂替辦法”將已取得舊計劃課程的合格成績對照至新計劃課程。
公安管理學(原公安管理)、地理科學(原地理教育)、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原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原模具設計與制造)等4個專升本專業和金融服務與管理(原金融)、大數據與會計(原會計)、視覺傳達設計等3個專科專業,及新開考的產品設計、文化產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等3個專升本專業,未收錄在我省印發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4年版)》中。考生可通過“湖南自考服務平臺”頁面“綜合查詢”欄的2024版專業考試計劃查詢和報考。
3.理論課程考試安排、教材及大綱查詢方式。
考生可向報考點查看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湖南省202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安排及教材目錄》,也可以登錄“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查看專業考試計劃、各專業考試課程安排、教材目錄及相應課程考試大綱。本次公布的考試課程安排及教材目錄如有變更,將在“湖南自考服務平臺”中發布變更信息,請考生及時查看。
五、強實踐課程、實踐課程(含實踐環節、畢業環節)考核有關事項
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的強實踐課程(附表4)、實踐課程(含實踐環節、畢業環節,下同)考核由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各專業考試計劃中,凡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個部分相結合的課程視為一門課程,考生必須取得兩個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使用。考生必須先取得相對應課程理論考試的合格成績,方能報考實踐環節課程(單獨設置的實踐環節課程除外)。2016年版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置的“理論+實踐”課程,若考生2026年之前已經取得理論考試部分合格成績的,2026年內可以向主考學校申請補考相應課程實踐環節考核。
1.報考強實踐課程、實踐課程考核的考生必須于報考結束后一周內通過主考學校網站和電話咨詢具體的考核課程安排、考核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要求。考生如需參加考核培訓或教師指導,可直接與主考學校聯系。社會型專業的強實踐課程和實踐課程考核主考學校見附表5。
2.凡報考畢業論文、畢業考核、畢業實習、臨床實習、臨床考核、生產實踐等畢業環節課程的考生,其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其他課程的成績必須全部合格。
3.報考護理學專業臨床實習、臨床考核的考生,須自行安排三個月的臨床實習,成績合格者方能參加2026年上半年的臨床考核,具體日期由主考學校確定。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臨床考核。免做臨床實習的考生(條件見專業考試計劃)必須先按相關要求辦理免考手續
后參加臨床考核。
4.湖南大學所有主考專業已停止接受新生入籍,該校除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接受在籍考生的實踐課程報考外,其他主考專業只接受已經取得該校實踐課程考核一門(含)以上合格成績的社會考生報考。報考考生請直接聯系該校自學考試管理部門,或登錄該校網頁
(http://cj.hnu.edu.cn/tzgg.htm)查詢相關公告。
六、停考專業相關事宜
從2025年下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停止接受動畫(專升本)、交通管理(專升本)專業的新生入籍。上述專業在籍考生應合理安排學習和考試,爭取盡快申請畢業。已停考專業的在籍考生可選擇轉入我省開考的其他專業繼續學習。考生已取得與轉入
專業課程代碼及名稱相同的課程合格成績,在轉入專業無需再考。
七、社會助學有關事項
1.社會考生如需接受助學,可以通過“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查詢具有我省自考助學資質的合格助學機構目錄,選擇適合本人的助學機構。
2.參加助學班學習的考生可以通過“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查詢主考學校及其主考或開辦助學班的專業,也可以通過主考學校或合格助學機構查詢了解相關信息。
3.考生在選擇接受助學服務時,務必要確認其是否為我省合格的自考助學機構。要警惕虛假網站和虛假承諾,還要警惕通過收取費用代報名、代報考、代替參加網絡學習考核,承諾“無需學習上課”“快速取證”“免考包過”“考不過退款”等典型的虛假宣傳。考生發現有上述虛假宣傳的違規中介機構和個人,可向當地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市場監督或公安等部門舉報。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設置的通知》(考委〔2024〕1號)規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課程代碼15040)為必考課程。該課程考核內容包含“形勢與政策”,其考試范圍和內容為每次考試日期前12個月以內的國內外時事。已學習過全日制課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并通過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參加該門自考課程考試。考生可根據我省自考課程免考頂替的相關規定辦理免考手續。
2.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項收費標準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468號)的規定執行。
3.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助學單位代為辦理入籍手續,考生若提供虛假資料或信息以獲得入籍資格的,其考試成績將被認定為無效,并需承擔今后我院不受理其畢業申請等相應責任。考生填寫的聯系手機號碼和通信地址是各級自考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聯系考生的
重要渠道,考生務必認真核對,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碼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具備免考條件的考生須于5月25日前(上半年)或11月25日前(下半年),通過“湖南自考服務平臺”完成課程免考申請相關手續。畢業申請期間不再受理課程免考成績的確認工作。凡偽造、涂改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核實,我院將取消考生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格成績,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5.我省在籍考生因工作調動、戶口遷移等原因到外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須于2月15日前(上半年)或8月15日前(下半年)通過“湖南自考服務平臺”辦理轉考手續。轉考辦理成功后,考籍將被鎖定。考生未辦理考籍轉出手續而參加外省自學考試的,我省對其考試成績不予認可,且不受理其考籍檔案轉入申請。
6.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不允許修改考生身份信息。如確在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變更身份證號碼或姓名,需至少使用新的身份信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1門理論課程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后,方可申請畢業。
本簡章未盡事宜,考生可通過查詢“湖南自考服務平臺”中“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級自考管理部門聯系方式”公布的號碼進行咨詢。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6年1月
- 熱門課程
- 報名咨詢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