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年10月深圳自學考試防疫工作補充提示
為做好10月自考的防疫工作,我辦于9月28日發布了《2021年10月自學考試防疫工作溫馨提示》。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9月29日下發的《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21〕15號)精神,現就考試防疫工作有關事項補充如下:
一、考生考前14天內,非必要不離開參加考試的考點所在地級市,確需離開的,須在參加考試時向相關考點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低風險地區的考生考前14天內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身體狀況異常,經有關部門研判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須在參加考試時向相關考點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非低風險地區的所有考生,均須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考生進入考點時均要佩戴口罩,向考點工作人員出示手機上的“粵康碼”綠碼和“行程卡”,接受準考證、身份證、“粵康碼”和“行程卡”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報表(見附件),進入考場前將手機放在指定地方。
四、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請考生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和深圳市招考辦發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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