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預計2024年開考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福建自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培養目標是以行業標準和社會需求為導向,培養出具有政治素養、人文底蘊和職業道德精神,掌握新聞傳播、播音主持等專業理論知識,具備口語溝通傳播能力,適應媒體深度融合的全媒化復合型口語傳播人才,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政治素養: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
職業道德:注重個人品德修養和形象塑造,熟悉黨和國家的新聞宣傳報道方針、政策和法規,堅持理性、客觀發聲,堅守傳播道德底線;
人文底蘊:掌握歷史、文學、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人文社科領域基礎知識;
專業知識:掌握新聞傳播、口語傳播、播音主持藝術等相關學科專業基礎知識;
實踐技能:掌握播、說、演、訪、控等專業技能,在相關傳媒領域和各種溝通情境中,具備良好的口語溝通和傳播能力。
二、學歷層次及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層次。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的程度,以及應用基礎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故總體要求與一般普通高等學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本科水平要求一致。本專業考試課程共計13門,其中必設課程9門,共計49學分;選設課程4門,共計26學分,總學分為75學分。凡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和規定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達到規定要求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按照主考學校有關申請學士學位的規定,可申請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具備廣播電視新聞傳播、語言文學、戲劇與影視學等基本理論和知識,熟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能夠在廣播電視等傳媒機構和其他相關單位從事廣播電視播音與節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掌握人文與社會科學的基本知識,具備新聞傳播學、中國播音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獲得普通話發音、播音發音、有聲語言表達、廣播電視節目播音、主持、創作等方面實踐技能訓練,掌握有聲語言藝術創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傳播學、新聞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具備熟練運用現代傳播技術從事播音與主持藝術實務活動的能力;
3.熟悉國家新聞傳播及播音主持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堅守職業道德準則;
4.了解播音與主持領域的歷史演進及最新發展動態;
5.具備合理的知識結構,掌握科學開展工作的一般方法,能正確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能適應和勝任多變的職業領域;
6.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以及計算機和網絡應用技能,基本掌握一門外語,具備較強的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意識與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 專業名稱: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專業代碼: | 130309 | 層次: | 專升本 | ||||
| 主考院校: | 福建師范大學 |
舊專業代碼 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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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課程 類別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舊計劃課程代碼 | 舊計劃課程名稱 | ||
| 1 | 必設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
| 2 | 必設1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
| 3 | 必設1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
|
4 |
必設2 |
07180 | 廣播播音主持 | 2 | 筆試 | ||||
| 07181 | 廣播播音主持(實踐) | 6 | 實踐 | ||||||
|
5 |
必設2 |
14062 | 普通話語音與發聲 | 2 | 筆試 | ||||
| 14063 | 普通話語音與發聲(實踐) | 2 | 實踐 | ||||||
|
6 |
必設2 |
07182 | 電視播音主持 | 2 | 筆試 | ||||
| 07183 | 電視播音主持(實踐) | 6 | 實踐 | ||||||
| 7 | 必設2 | 13873 | 節目主持藝術(實踐) | 6 | 實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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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必設2 |
07176 | 即興口語表達 | 1 | 筆試 | ||||
| 07177 | 即興口語表達(實踐) | 3 | 實踐 | ||||||
| 9 | 必設2 | 14237 | 手機媒體概論 | 6 | 筆試 | ||||
| 10 | 選設 | 08098 | 播音與主持學概論 | 7 | 筆試 | ||||
| 11 | 選設 | 09344 | 播音創作基礎(實踐) | 6 | 實踐 | ||||
| 12 | 選設 | 09346 | 配音藝術(實踐) | 5 | 實踐 | ||||
| 13 | 選設 | 09497 | 語言藝術技巧(一) | 8 | 實踐 | ||||
| 14 |
必設 3 |
10244 | 播音與主持畢業論文 | 論文答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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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本專業考試課程13門,總學分75學分。 2.課程“英語(專升本)(13000)”(7學分)可以用兩門“筆試”課程學分頂替,要求達到7學分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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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年試題
- 筆記串講
- 學習方法
- 應試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