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文化產業管理(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預計2024年開考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福建自考文化產業管理(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旨在滿足現代經濟社會文化產業快速發展中的人才需求,培養掌握文化產業管理學科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掌握文化產業演藝經紀理論及相關實踐技能,具有人文精神和文化視野、熟悉文化法規及政策,能夠在文化管理部門、文化企事業單位、藝術產業機構、文化媒體等從事文化產業管理、文化產業經營、文化活動運等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二、學歷層次及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層次。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的程度,以及應用基礎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故總體要求與一般普通高等學校文化產業管理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專業考試課程15門,總學分為70學分,其中包括含實踐的課程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以及電視播音主持,實踐所占學分8學分,考試課程相關的實踐考核環節部分不單獨計入課程總門數。
凡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和規定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達到規定要求者,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標準的,按照主考學校有關申請學位的規定,可申請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掌握文化行政管理和文化企業經營知識,具有寬闊的文化視野和現代管理意識,熟悉文化法規及政策,能夠在文化管理部門、文化企事業單位、新聞出版機構、藝術產業機構、文化媒體等從事文化產業管理、文化產業經營、文化活動運作、文化產業研究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掌握文化產業管理及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文化產業管理相關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具有從事文化產業管理方面的實際工作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文化產業管理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2.掌握藝術的思維方式和分析方法,具有寬闊的文化視野和創新意識;
3.具備從事文化產業管理、營銷、策劃、經紀等方面的基本知識與能力;
4.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
5.了解國際先進文化產業的理念、經營模式和發展趨勢;
6.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熟悉與文化產業相關的文化政策法規和知識產權法律知識。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名稱:文化產業管理
專業代碼:120210
層次:專升本
主考院校:福建師范大學
注:從2024年起,閩江學院不再擔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文化產業管理(本科,專業代碼:120210)專業的面向社會開考主考學校,調整為由福建師范大學擔任主考學校>>
| 序號 | 課程 類別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備注 | 銜接 屬性 |
| 1 | 必設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國考 | 公共基礎 |
| 2 | 必設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國考 | 公共基礎 |
| 3 | 必設 | 05633 | 文化產業概論 | 6 | 筆試 | 專業核心 | |
| 4 | 必設 | 04124 | 文化經濟學 | 5 | 筆試 | 專業核心 | |
| 5 | 必設 | 04127 | 文化市場與營銷 | 4 | 筆試 | 專業核心 | |
6 | 必設 | 04125 | 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 | 4 | 筆試 | 專業核心 | |
| 必設 | 04126 | 文化產業創意與策劃(實踐) | 2 | 實踐 | |||
| 7 | 必設 | 07675 | 媒介經營與管理 | 5 | 筆試 | 專業核心 | |
| 8 | 必設 | 04133 | 地方文化資源開發與管理 | 4 | 筆試 | 公共基礎 | |
| 9 | 必設 | 00507 | 文化政策與法規 | 5 | 筆試 | 專業核心 | |
| 10 | 選設 | 00321 | 中國文化概論 | 5 | 筆試 | 國考 | 公共基礎 |
| 11 | 選設 | 11926 | 文化經紀理論與實務 | 4 | 實踐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礎 | |
| 12 | 選設 | 07183 | 電視播音主持(實踐) | 6 | 實踐 | 公共基礎 | |
| 13 | 選設 | 13873 | 節目主持藝術(實踐) | 6 | 實踐 | 公共基礎 | |
14 | 選設 | 07180 | 廣播播音主持 | 2 | 實踐 (能力考核) | 公共基礎 | |
| 選設 | 07181 | 廣播播音主持(實踐) | 6 | 實踐 | |||
| 15 | 必設 | 07999 | 畢業論文 | 論文答辯 | 專業核心 | ||
| 備注 | 本專業考試課程14門,總學分70學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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