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普通話與播音技巧》實踐課考核方式
1、本課程采用口試的考核方式。考試采取現場抽題方式,現場朗讀指定稿件。每人備稿時間為10分鐘,考試時間為5分鐘。
2、考試內容:根據《普通話與播音技巧》考試大綱所涉及的訓練內容和訓練目標進行命題,注重基本知識的掌握并運用到自身實踐能力培養當中,重點考察考生的語音和發聲水平。請考生按照科學正確的語音發聲特點和要求,以有聲語言逐一完成口試試卷上的指定內容。
3、口試程序如下:
①考生自報名字、考號;
②考生按照兩字詞、四字詞、古詩、短文的順序朗讀稿件;
③回答評委老師隨機提問;
④評委老師根據考生朗讀和回答提問的情況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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