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考免考“英語(專升本)”加試課程的通知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專升本)”課程,課程代碼13000,學分7。我區自學考試考生可從以下5門課程中選擇2門考試,成績合格可以頂替“英語(專升本)”課程。合格的課程成績記入考生電子成績檔案庫,不需要考生辦理免考申請。
二、免考“英語(專升本)”課程后,考生是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按照專業主考學校的規定執行。
三、頂替“英語(專升本)”的加試課程不得申請免考,不得用自學考試申請畢業已經使用過的相同課程頂替。
四、考生所學自學考試專業計劃中已經安排的加試課程不得重復選考。
五、考生已經考試合格的“原免考外語加試課程”依然有效,按照新舊課程“一門頂替一門”的原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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