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南京審計大學自考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通知
依據《南京審計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2021年1月修訂)》(南審繼教發〔2021〕01號)文件規定,現將2024年9月我校主考專業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我校主考專業自考本科助學及專接本畢業生,畢業證書日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應專業的學位課程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
3.掌握一門外語,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外語(英語專業指第二外語)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
(2)非英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或申請學位前五年內,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合格標準;
(3)在校期間,非英語專業學生,在我校報名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南京審計大學成人學士學位英語水平統一考試,成績達50分以上。
(4)二學歷學生主修專業英語相關課程全部合格;
4.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達到中等或70分及以上(含中等或70分)。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授予學士學位
1.在校期間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經教育仍不悔改;在公共信息平臺上發布或轉發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信息,造成嚴重后果;
2.因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且未解除處分;
3.學位課程考試平均成績未達70分者;
4.外語成績未達要求者;
5.畢業論文(設計)成績未達標者;
6.本科段英語課程換考者。
四、申請時間、地點及申報材料
申請受理時間2024年9月12日。地點: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北圩路77號南京審計大學莫愁校區行政樓313,屆時須附相關申報材料:
1.學士學位評定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一份,紙質登記表右上角無需貼紙質照片,在制表時粘貼電子照片,打印;(填報時,請各校認真核對)
2.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一份;
3.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4.外語成績證明復印件一份(用英語二成績無需提供此項);
5.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6.申報及評審費共200元(根據蘇價費函〔2002〕114號、蘇財綜〔2002〕118號文),務必于證書頒發前將評審費轉入我校對公賬號中(賬戶名稱:南京審計大學賬號:4301015819100302596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漢府支行);
7.紙質照片一張(照片背面寫上校外教學點名稱、姓名),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藍底小二寸,無破損。
8.需要提交的電子檔材料:
①符合學位授予條件學生信息表
②電子照片(文件名格式:身份證編號.jpg,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藍底、尺寸寬150像素×高210像素)
③學士學位評定登記表
五、注意事項
1.畢業生必須在畢業之日起(以畢業證書頒發日期為準)一年內按規定時間辦理申請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并不再補授。
2.若考生在畢業前未達到學位課程(不含外語)申請條件而又想獲得學士學位的,可以在申請畢業登記前繼續參加相關課程的考試(核),直到學位申請條件達到后再在規定時間內申請。
3.凡在獲得畢業證書時,外語成績未達到學士學位申請要求的學生,可在畢業之日起(以畢業證書日期為準)一年內,在我校報名參加江蘇省學位委員會組織的江蘇省成人學士學位英語水平統一考試,或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外語考試。成績符合學士學位申請條件的學生,及時提出申請,逾期視作自動放棄,不再補授。
4.證書具有唯一性,遺失不予補辦。如證書信息打印有誤,務必于證書頒發日期的30天內反饋信息至我辦,逾期我校只開具情況證明,不換發證書。
5.如有不清楚事宜可與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部聯系,聯系人:鐘老師,聯系電話:025-865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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