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湖南涉外經濟學院自考畢業資格審核與辦證工作的通知
一、申請時間
1、學生申請時間:6月3日9:00至12日11:00。考生本人上網登錄“湖 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公共服務門戶”(網址https://nzkks.hneao.cn,以下簡稱“湖南自考服務平臺”),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申請畢業。
2、學校審核時間:6月4日9:00至13日15:00。網上初審。
3、網上支付截止時間:6月13日17:00,網上支付成功后才算畢業申請完成。
二、申請條件
考生需取得所有課程合格成績并滿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16年版)規定的要求,且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在外省參加當地統一組織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而后考籍轉入我省的考生,不論考籍檔案轉入的成績合格課程有幾門,均需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不含免考、實踐、論文等)。有免考的學生畢業申請前登陸湖南自考自助服務系統辦理免考課程確認手續。
三、申請要求
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登錄“http://www.chsi.com.cn/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專科畢業信息,并上傳以下材料:
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申請畢業思想品德鑒定表》。考生可以提前在湖南自考服務平臺“畢業管理”欄下載,用 A4 紙張打印后按要求填寫并加蓋公章(無鑒定單位公章無效)。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二維碼有效期應在2024年8月后)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以截圖打印或直接打印網頁(自考專科畢業生不用打印))。
學信網無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信息的,本次不受理申請。學信網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身份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與本次申請本科畢業身份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須提交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公民身份變更證明材料,并在湖南自考服務平臺中先進行“畢業申請申訴”,申訴成功后方可以申請畢業,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需上交學校)。
四、具有多個考籍號的考生,申請畢業前務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學校自學考試管理部門申請多考籍號合并(包括外省轉入),待審核通過后方可申請畢業。考生凡基本信息不全、錯誤的,本次畢業申請不予受理。須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每年2月、8月)提交基本信息修改。
五、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相關服務事項入駐省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的通知》,考生如有課程免考須在5 月 24 日前辦理完結免考課程確認手續(未終審通過的免考課程不予認可)。考生申請畢業時湖南自考服務平臺申請畢業界面中如無免考成績記錄的,考生還需上傳紙質免考確認單及免考材料的復印件。
六、初審通過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回執單》,考生本人應認真核對《回執單》上的各項信息,所有信息必須是本人真實有效信息并與自助服務系統里的信息保持一致。考生核對無誤后在《回執單》上簽字確認(未簽字確認的不予辦理畢業審核手續)并在支付畢業審定費前掃描上傳到自助服務系統中相關畢業申請欄目里。經簽字確認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錯誤影響如期畢業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七、《畢業生登記表》(一)填寫部分必須是本人使用黑色簽字筆填寫,不允許任何人代為填寫。表中的“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務必按照《湖南省 2024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新專業代碼和名稱執行。
八、已經停考且不再頒發畢業證書的專業(相關專業見湖南自考服務平臺《關于2024年上半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的告知書》),在籍考生只能轉考我省開考的其他相近專業。
九、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再次上報給相關部門進行身份信息比對(含相片、專科學歷等),因身份信息比對不通過的,將取消本期畢業資格。省級終審核未通過而“退檔”的,考生所交審定費一概不退。且不能作為再次參加畢業申請審核的費用抵扣。終審結果請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
十、2024年6月的畢業申請,學院將以考生的繳費情況作為審核畢業申請的前提條件,如未在畢業申請時間前完成繳費的考生,將直接影響其畢業申請的審核進度,可能導致畢業延期。
我們理解考生對順利畢業的期望,也請大家理解學院為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和遵照文件精神執行畢業審核流程的相關決定。
特別提醒:請本次符合畢業申請的同學提交登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助服務系統https://zikao.hneao.cn/net/”(以下簡稱自助服務系統),看看自己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在自助服務系統提交照片變更申請,一定要在申請畢業證日期前完成照片變更。
附件1
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
一、基本要求1.圖像應真實表達畢業生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 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2.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3.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二、拍照要求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只選用淺藍色(參 考值 RGB<100,197,255>)。 2.人物姿態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飾品。頭發不得遮擋眉 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三、照明光線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 無紅眼。 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 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 同高,角度為左右各 45 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 1.5 米 -2 米。
四、電子圖像文件1.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 480 像素*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24 位 - 6 - 真彩色。應符合 JPEG 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 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 般在 20KB 至 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 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 50 像 素至 110 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 200 像素至 300 像素;臉部寬度(兩 臉頰之間)180 像素至 300 像素。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