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自考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暫行辦法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福建省學位辦有關學位工作文件精神,結合自學考試的特點,制定福建農林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暫行辦法:
一、申請學士學位的資格
按照優良授予的原則,并結合自學考試的特點,確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學士學位:
1.參加自學考試各科成績及格;
2.畢業論文成績達到中等以上;
3.英語四級成績達到我校學位辦規定的更低控制線。
二、學士學位課程考試
根據省學位辦有關規定,獲得推薦資格的學位申請者應通過3門考試:外國語(全國統一指定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專業課、專業基礎課考試。
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外語成績,以在學期間或畢業次年1月的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為依據,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的科目由我校教務處審核專業教學計劃后確定,并于每年的10月發出考試通知。
三、學士學位申請及授予工作的程序
1.凡由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申請資格的,均可向我校成人教育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學位申請表。申請時間截至畢業次年的6月30日止。
2.經我校成教學院初審后,于每年的9月份擇優向校教務處推薦申請名單,并提供以下有關材料:
(1)專業教學計劃;
(2)畢業生花名冊;
(3)符合推薦資格的申請者的課程及論文成績,英語四級成績;
(4)《福建農林大學成人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申請表》。
3.教務處對申請者進行審核并確定接受名單后,于每年的10月份向接受推薦的申請者通知抽考科目及時間。考試一般于每年的11月份在福建農林大學舉行。
4.校學位委員會于每年的12月份召開會議,審定授予學士學位名單。
四、收費問題
符合推薦資格的申請者每人應交學位評審費100元,作為試卷命題、評卷、組織考試和學位評審等費用。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