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環境設計(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預計2024年開考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福建自考環境設計(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一種國家考試。它既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學歷考試,也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一種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環境設計(專升本)專業是為了解決與應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種環境問題與挑戰,建設健康生態、適老宜居、美麗鄉村環境等領域的需求而設置的,在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相應專業本科水平相一致。同時,為體現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放、靈活的特點,在專業設置上突出了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在保證基本素質教育的基礎上,注重考核自學者對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為專升本層次。畢業審核時,需具備真實有效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以上)學歷。
本專業考試課程13門,總學分70學分。考試課程相關的實踐環節部分不單獨計入課程總門數。
凡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和規定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同時,凡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國務院授權的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和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具備環境設計專業相關方向(如建筑室內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室內外家具設計、公共環境設施設計、室內陳設設計、室內外照明設計等)的方案設計能力和深化設計能力,能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生產單位從事主創設計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掌握環境設計專業相關方向的基礎理論、設計方法、技術要求和設計規范等相關知識,掌握專項設計能力和綜合設計能力,具備各類專業設計應用軟件的基本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環境設計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建筑室內設計或園林景觀設計以及對應相關的家具設計、設施設計、陳設設計、照明設計等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
3.具備建筑室內設計或園林景觀設計以及對應相關的家具設計、設施設計、陳設設計、照明設計等深化設計能力或技術設計能力;
4.掌握與本專業相關的設計規范和制圖規范;
5.具備設計表達和施工圖設計能力;
6.掌握設計表達、設計溝通和設計組織能力;
7.熟悉國家環境設計領域的相關政策與法規;
8.具備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名稱:環境設計
主考院校:長沙理工大學
專業代碼:130503
層次:專升本
| 序號 | 課程類別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舊計劃課程代碼 | 舊計劃課程名稱 |
| 1 | 必設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
| 2 | 必設1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
| 3 | 必設2 | 04856 | 計算機輔助設計(實踐) | 5 | 實踐 | ||
| 4 | 必設2 | 13740 | 環境行為與心理學 | 4 | 筆試 | ||
| 5 | 必設2 | 13685 | 光與色彩 | 4 | 筆試 | ||
| 6 | 必設2 | 14165 | 設計標準與規范 | 6 | 筆試 | ||
| 7 | 必設2 | 14166 | 設計表達(環境設計) | 4 | 筆試 | ||
| 8 | 必設2 | 00709 | 室內設計 | 8 | 筆試 | ||
| 9 | 必設2 | 14234 | 室內構造與材料學 | 6 | 筆試 | ||
| 10 | 選設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
| 11 | 選設 | 00707 | 建筑設計基礎 | 4 | 筆試 | ||
| 12 | 選設 | 05415 | 環境空間裝飾設計 | 8 | 筆試 | ||
| 13 | 選設 | 13643 | 工程實習(實踐) | 8 | 實踐 | ||
| 必設3 | 07999 | 畢業設計 | 論文答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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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本專業考試課程13門,總學分70學分。 2.課程“英語(專升本)”(7學分)可以用兩門“筆試”課程學分頂替,要求達到7學分及以上。3.本專業實踐課程考核地點安排由福建教育學院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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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