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及有關工作的注意事項
一、新生報名時間和報名辦法
(一)新生報名時間:新生報名分為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其中預報名時間為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2:00,正式報名時間為8月27日10:00至8月30日17:00。
特別提示:
從2024年1月考試開始,護理學(本科)專業僅接受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護理學專業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在崗在職人員(臨床護理技術人員、護理學教師、從事護理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報名、報考。考生報名該專業時須上傳護理學專業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衛生類執業資格證及在崗在職證明并簽署承諾書,本人須保證申報的情況和提交的證件證明真實有效,如有虛假,須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銷學歷證書等)。
(二)新生報名辦法:
1.預報名。新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 從【考生入口】通道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須錄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后將獲得一個預報名號,預報名號僅當次有效。考生預報名成功后還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及相片采集才能進行正式報名。請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勿透露給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試院官網以外的第三方網站輸入本人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避免造成個人信息泄露。考生身份驗證過程中采集的證件照是考生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存檔照片(詳見附件1),將用于包括畢業證照比對在內的所有自考業務辦理。
注意:建議港澳和臺灣同胞使用身份證進行預報名(按身份證錄入個人信息),以便后期順利辦理畢業手續。
2.正式報名。考生須憑當次預報名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操作,完成正式報名。正式報名成功后將獲得唯一準考證號,所有考生務必牢記。
3.個別已完成預報名因面容特征變化等原因無法線上報名或報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過審核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采取電話預約的形式到選定的區(縣)招生辦報名點完成正式報名,8月31日后不予受理。各區(縣)招生辦聯系電話如下:
(1)金平區招生辦(區縣代碼0511),聯系電話88634223;
(2)龍湖區招生辦(區縣代碼0507),聯系電話88831116;
(3)澄海區招生辦(區縣代碼0515),聯系電話85856200;
(4)濠江區招生辦(區縣代碼0512),聯系電話87398767;
(5)潮陽區招生辦(區縣代碼0513),聯系電話88711378;
(6)潮南區招生辦(區縣代碼0514),聯系電話87795463;
(7)南澳縣招生辦(區縣代碼0523),聯系電話86804863。
(三)新生報名確認操作指引詳見《廣東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新生報名流程圖》(附件2)和《廣東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在線報名操作指引》(附件3)。
二、考生報考時間和報考辦法
(一)考生報考時間:9月3日14:00至9月6日17:00,繳費時間為9月4日10:00至9月7日17:00。
(二)考生報考辦法: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管理系統”,下同)的【考生報考】通道進行報考,并進行網上繳費。報考前,考生必須在管理系統綁定本人手機,需要修改已綁定手機的也可通過管理系統菜單欄【手機綁定】功能進行解綁和重新綁定。無法自行解綁手機的,可到各區(縣)自考辦解綁。考區和報考課程一經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上繳納,不予退還。考生繳費后必須再次登錄管理系統,檢查交費狀態是否為“已繳費”,以此確認是否報考成功,如遇問題應及時與市自考辦聯系。考生應避免在最后時間報考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絡堵塞等原因錯過報考和繳費。考生報考和繳費流程詳見《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考流程圖》(附件4)。
三、考試時間
根據省自考辦有關文件精神,我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安排在10月26日至27日舉行。具體開考科目詳見《2024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附件6)。
四、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我市共設金平區(考區代碼0511)、龍湖區(考區代碼0507)、潮陽區(考區代碼:0513)三個考區,具體考點待定。
五、收費標準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2﹞442號)的規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考收費標準是每科52元。
六、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在考前10天內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向各考區招生辦咨詢。
(二)所有考生均須憑當次考試的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原件)參加考試。
(三)考生考前應密切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的官網、官微發布的信息以及市招生辦通過汕頭市教育局官網、官微發布的信息。
七、成績公布與復核申請
(一)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4年12月上旬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相關信息。
(二)成績復查申請
1.申請復查程序。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2.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現分數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考區招生辦咨詢復查結果。
八、違規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
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決定書將采用電子送達方式,并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系手機號碼發送信息提醒,一經公布視為送達。請相關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收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決定書。考生對違規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考試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考區所在地市考辦提出復核申請,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復核申請的,視為考生認可處理決定。復核決定將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公布。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相片采集標準
2.廣東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新生報名流程圖
3.廣東省2024年10月自學考試在線報名操作指引
4.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報考流程圖
5.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
6.2024年10月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
- 熱門課程
- 報名咨詢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