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2年4月廣州等10個地市自考延考有關工作的通知
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茂名、惠州、東莞、肇慶、清遠市教育局: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穩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辦〔2022〕1號)精神,結合廣東省實際,現就做好廣州等10個地市2022年4月自學考試延考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22年7月16日至17日,共2天。
二、組織考試的地市和參考人員范圍
參與組織考試的地市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茂名、惠州、東莞、肇慶、清遠等10個地市,參考人員范圍為上述10個地市已報考了2022年4月自學考試并完成繳費的考生。考生須選擇原報考地重新報考并繳費成功才能參加考試。具體報考安排等考務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三、考試科目
本次考試科目為2022年4月自學考試中由廣東省命題的科目,具體科目另行通知。
四、其它
退費的考生請上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自行查詢:http://wsjf.gdgpo.gov.cn/GdOnline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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