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型考生畢業初審公告
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型考生各市(州)畢業初審即將開始,考生完成所選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含實踐性環節考核、本科畢業設計或畢業論文)并取得合格成績,可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申請畢業。
初審要求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附后)提出畢業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不得異地申請畢業。具體詳見各市(州)對外發布的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型考生畢業初審相關工作要求。
二、考生一個準考證號可申請專科、本科層次專業畢業各一次,如果畢業后再次申請其他專業畢業,須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重新申請準考證號后再申請畢業。
三、考生申請本科畢業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簡稱“學信網”)前置學歷(專科及以上)電子注冊備案表。
四、考生由外省轉入的合格課程成績由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通過我省自學考試信息管理平臺查詢調用。
五、考生用證書頂替自考合格課程的,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及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www.neea.edu.cn/)證書查詢打印件(本人簽字)。持紅色合格證的考生辦理畢業證必須到合格課程試卷存放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申請畢業手續。
六、考生在提交初審材料時,須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
(一)基本要求
1.圖像應真實表達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型等)進行技術處理。
2.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
3.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可選用白色(參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態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飾品。頭發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三)照明光線
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角度為左右各45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1.5米﹣2米。
(四)電子圖像文件
1.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七、考生在申辦自學考試本科畢業手續時,如果專科學歷注冊信息與本科信息不一致,須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申請前置學歷復查,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專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我省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其學歷注冊信息姓名是曾用名者還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專科畢業生,學歷注冊信息姓名、身份證號錯誤,可向原畢業院校申請勘誤。
八、畢業證書辦理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必須如實、完整的提供相關畢業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辦理畢業手續。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注意事項
一、我院于6月下旬對各市(州)報送的初審合格畢業生材料進行審定,審定無誤后上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審核并進行電子注冊。根據《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辦法〉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138號)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上半年進行電子注冊的時間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進行電子注冊的時間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電子注冊工作應在頒發畢業證書之前”。注冊完成后,考生畢業證書和畢業生審批登記表將由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負責發放,具體時間請及時關注各地發布的公告信息。
二、畢業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經學信網注冊成功后不可更改。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暫行規定》(教學〔2001〕4號)相關要求,考生因辦證核對信息有誤,造成畢業證書電子注冊信息錯誤而影響其就業或其他后果的,責任自負。
三、畢業證書和學籍檔案(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審批登記表)遺失不再補發,各位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四、符合相應學士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應及時向主考學校提交申請,由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申請學士學位條件和時間等相關規定由主考學校制定和公布。
附件:2023年上半年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型考生各市州畢業初審時間及聯系方式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