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1年(下)黃山學院自考畢業生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一、 申請辦理時間:
11月29日前交驗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黃山學院考生<準考證號1009開頭>)
二、 受理地點:
黃山學院(率水校區)繼續教育學院503室(文昌樓北樓)。
三、 交驗材料:
1. 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審核后退還考生);
2. 因自考成績全省聯網,無需攜帶課程合格證,但2003年前考試合格獲得單科合格證的,需提供全部單科合格證;
3. 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需交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原件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時退還);
4. 申請師范類本科畢業的考生,如需免試“英語二”,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原件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時退還)。非在職教師應有:“英語二”合格成績或其他對應替代課程方可申請畢業,英語教育專業除外;
5. 免試申請必須符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2013年版),申請免試考生需交免試材料原件(證書、加蓋公章的學籍表等)及復印件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試申請表》。
根據我省現行的畢業生審理辦法,為方便考生,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NCRE)、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PETS)、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證書、英語四六級(CET)證書或成績單,無需辦理免試申請,畢業時憑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直接申請。其他非等級證書免試按規按期提出申請;
四、 有關要求:
1. 《畢業生登記表》內的準考證號碼欄須填寫:全國統一準考證號(12位),未換證的考生申請畢業先進行電子攝像獲得全國統一新準考證號。
2. 《自考畢業生登記表》,須用黑色墨水填寫,由考生所在單位簽署政審意見并加蓋公章;
3. 考生辦理畢業時一定要對個人信息仔細核對,并且保證其真實性;如有因信息弄虛作假造成學歷無法注冊,責任自負;如有信息錯誤,請填寫《畢業生信息更正單》
4.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須繳納畢業生審定費(20元/人,代黃山市教育局收取。)。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 申請畢業的考生需提前電話聯系黃山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自考培訓科(0559-2546696),并按要求提供安康碼和行程碼(14天行程碼顯示有外省旅居史的需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報告,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通過郵寄相關材料的形式辦理申請手續);
2. 當前正處于發熱癥狀的考生通過郵寄相關材料的形式辦理申請手續。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