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為報名參加2018年研究生考試的安徽自考生開具成績證明事項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為自考生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開具成績證明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150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為我省尚未畢業的自考生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開具“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證明”,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已考試并取得自考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10門以上(含10門)課程合格成績。
2.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二、辦理時間、地點
1.時間:2017年11月3日—1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不含雙休日)。
2.地點:合肥市金寨路188號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三樓自學考試處(聯系電話:0551-63609520)。
三、所需材料
需要開具成績證明自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出具受委托人的委托書)持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以下證件之一: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委托的需持兩人有效身份證件)。
2.自考通過的課程成績表一份(可登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查詢打印,網址:)。
3.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備查)或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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