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浙江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浙江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辦法》(浙大發繼教〔2007〕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浙江大學自學考試實際,現將2023年浙江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并滿足以下條件的我校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學士學位:
1. 2022年6月或2022年12月畢業;
2. 本科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
本科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成績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上所列的相應內容為準,畢業論文(設計)作一門課程,成績以免考計或等級計的課程不計入平均成績。
3. 畢業論文成績良好(75分)及以上;
4. 學位外語申請條件:
(1)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畢業前第二外語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
(2)國際貿易專業:畢業前國際商務英語(或經貿知識英語)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
(3)其他專業:畢業前五年內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以上(含三級)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或畢業前五年內英語(二)成績60分及以上。
二、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 身份證復印件1份;
2. 學位申請表(一式二份,詳見附件1);
3. 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與郵件發送的電子照片一致),背面寫上專業、姓名。電子照片要求詳見附件2;
4. 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
5.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獲取)1份;
6. 由管理考生本人檔案的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的“本科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注明“與職工檔案中本科畢業生登記表原件一致”。
7. 英語(二)成績證明單或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英語等級考試筆試成績單(英語語言文學和國際貿易專業的考生除外)。
英語(二)成績證明單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一網通辦”、浙江教育考試院網“最多跑一次”欄申請辦理。
8. 學位審定費繳費憑證復印件(學位審定費繳納見本通知第四條)。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學位授予依本人申請,考生須按規定要求和時間向學校申請授予學士學位。2023年浙江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以考生郵寄申請材料的方式進行,考生須在2023年4月21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出本通知第二條所要求的“申請時需提供的材料”,請在信封上注明“自考學位申請材料”。未按規定時間郵寄申請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學位申請。
郵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區余杭塘路866號 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繼續教育管理處學歷辦;收件人:湯老師;郵編310058;電話:0571-88981102(郵費自理)。
四、學位審定費
根據《浙價費(2006)13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學位審定費為70元/人。
繳費時間: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
繳納方式:銀行轉賬
收款人:浙江大學
開戶行:農行杭州紫金港支行
銀行賬號:19042201040000014
轉賬備注欄須注明“自考學位審定費+考生姓名”,并保留好轉賬憑證。
五、學位評定及證書領取時間
學位評定時間一般為2023年6月,學位授予名單和學位證書領取時間將于2023年7月上旬在浙江大學繼續教育管理處網站(http://www.ce.zju.edu.cn)公布。
附件1 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