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考寫作(一)考點:通訊概述
通訊作為新聞體裁的名稱,是我國特有的,相當于西方新聞界的“專稿”、“特稿”。我國早期的報紙、外埠新聞大都用郵信傳遞長篇的稿件,與當時的用電報傳遞消息的“電訊”不同,故稱為“通訊”。經過一百多年的發(fā)展,通訊已經成為更常用的新聞體裁之一。《辭海》對其定義為:“一種比消息詳細和生動地報道客觀事物或典型人物的新聞體裁。可以用敘述、描寫、議論等多種方法寫人紀事,通常用來評介人物、事件,推廣工作經驗,介紹地方風貌等。”
通訊首先是一種新聞體裁,它和消息一樣,具有真實性、新聞性、及時性特征,寫作中也同樣要交代新聞的“六要素”,即who(何人),what(何事),when(何時),where(何地),why(為何)和how(如何)。
但不同的是,消息追求的是新、快、短,重在第一時間告知讀者what(何事),通訊則更強調事件發(fā)生的過程、細節(jié)及意義,決不會僅僅滿足于概括性地報道“何事”,而更看重how(如何)。相對于消息寫作的平面化和程式性,通訊則有更多的自由。
通訊的結構靈活多變,可以因寫作者的個人擅長而自行安排,不像消息具有基本的結構形態(tài)。表現(xiàn)手法多種多樣,可以綜合運用敘述、描寫、議論、抒情等多種表達方式,自由借用各種文學手法。在人稱上,除了常見的第三人稱寫法,還可以用“第一人稱”來表述。在篇幅上,通訊一般較長,可以詳盡揭示事件發(fā)生的過程,深入挖掘人物的內在情感或思想,在報紙、網絡上,幾千字的通訊是很常見的。因此寫作的時間也不像消息那樣爭分奪秒,而是更講究發(fā)稿的時機和策略,允許一定程度上的滯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