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寫作(一)考點:時效性原則
實用文是為了反映、處理現實生活或工作的問題而寫的,而現實總在不斷地發展變化,這就決定了實用文的寫作和使用要受時間限制,要遵循時效性原則。具體而言,時效性原則要求實用寫作應注重以下兩個方面事項。其一是寫作的及時性。一部小說可以寫幾十年,一首小詩也可以反復修改數月,但一篇實用文務必在特定的時間范圍內及時完成。例如會議通知的寫作,務必在會議召開之前完成,并讓與會人員有足的準備時間,會議已經召開或已結束,會議通知也就失去了實際效用。完成一項任務艱巨、費時較長的調查報告,也必然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否則,時過境遷,就喪失其寫作的意義。對于消息而言,迅速及時與否甚至決定了其價值的有無,正如美國新聞學者希伯特所說:“我們常說沒有比昨天的報紙更老的東西了。報紙的新聞只有一天的壽命。”其二是處理好效用的特定性與時代發展的關系。一般而言,實用文總是著眼于現實效用的,一旦完成了它的現實使命,也就失去時效。例如,1950年,我國頒布了第一部《婚姻法》,成為新中國公民婚姻和家庭關系的有力保障,但是到了1980年,時代發生巨大變化,舊《婚姻法》難以應新的現象和情況,也就隨之廢止,出臺了新《婚姻法》。隨著社會迅速發展,公民的婚姻、家庭又有新問題出現,于是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誕生了。1980年的《婚姻法》也隨之失去現實效用。社會總是在不斷前進,相應的社會事務不斷變化,處理方式也相應變化,實用寫作從內容到形式都必須與現實緊密結合,與時倶進,適應時代不斷更新的需求。
小結:實用寫作強調實用性,因此它與文學寫作、學術論文寫作及政論文寫作都不同。它不追求豐富的想象、不要求嚴密的推理過程,不煽情、不夸飾,而是實實在在地布置任務,傳達信息。這一個根本特點,決定了實用寫作的實用性原則,要求實用寫作要“緣事而發”,不說空話,直截了當,切忌繁復,為了便于寫作和閱讀,還提倡沿用慣用的文體格式。實用性的特點也決定了實用文真實性、規范性、時效性等寫作原則。掌握這些原則,實際上就掌握了實用寫作的精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