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寫作(一)考點:請示
《條例》規定: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請示作為上行文,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或指示的報請性公文。下級機關遇到無權或無力解決,以及按規定應由上級機關決斷問題都應向上級機關行文請示。而凡在下級機關職權范圍內,通過努力能夠處理的問題,應該自行解決,不能動輒請示,逃避責任。
與報告相反,請示屬于事前行文,工作已經開展再向上級請示,就失去了請示的意義,也違反了工作原則。請示寫作要求一文一事,不能多頭主送,也不能越級主送,如需同時知照其他機關,可以采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級機關,以免在上級答復前造成工作上的混亂。如遇特殊情況,如重大災情、險情或檢舉控告直接上級等,需要越級主送,則需抄送被越過的上級。
請示的寫作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四個部分。
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也可以寫成“事由加文種”形式。需注意的是,日常生活中,常將“報告”、“申請”或“請示報告”用于需用請示行文的事項,這是不妥的,根據《條例》規定“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申請”、“請示報告”都不是公文文種。同時,“請示”一詞本身含有請求、申請之意,標題也不能擬為“關于請求(或申請)XXX的請示”。如《XX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設立中國辛亥革命博物館的請示》就犯了詞義重復的問題。
請示的主送機關通常是發文機關的直接從機關。受雙重領導的機關,應根據請示事項所屬的職權范圍選擇一個主送機關并抄送另一個領導機關。
請示的正文包括請示緣由、請示事項、請示結語三個部分。請示緣由是請示獲得批準的前提,因此,一定要簡明而充分的陳述原因、依據等。必要時還需舉事實、列數據加以說明。請示的事項,首先是切實可行的,“無理要求”不可能得到上級的認可。其次,要考慮全局,不提過分的要求,再次,在自己能力范圍內可以解決的問題,不必向上級提出幫助解決的請求。不論何種事項,寫作時都應實事求是、具體明確,謙虛委婉、語言得體,決不可使用要挾性的語言。請示結語采用慣用語,如:“特此請示”、“妥(當)否,請批示(指示、批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請審批”、“以上當否,請批示”等。
下面是國家經貿委等十三個部門聯合上報國務院的一則請示。正文部分先簡述請示的緣由,然后提出六條建議請求批準,該請示條理清晰,具體明確,有理有據、切實可行。呈報后,很快得到國務院的批準。
關于加強麝香資源保護和商場管理的請示
國務院:(教材346頁前面空二格,是錯誤的。)
麝香是一種常用的名貴中藥材,是常用急救中成藥的主要原料。近年來,由于多頭經營麝香,出現競相抬價搶購,不法分子摻雜摻假,走私活動猖獗等問題,致使國家計劃不能完成,藥用十分緊張,麝(過去誤稱野獐)資源也遭到嚴重破壞。據測算,五十年代中期全國約有麝三百萬頭,現不足一百萬頭。為了加強麝資源保護和麋香市場管理,根據《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珍責稀有野生動物的通令》(國發〔1983〕62號)精神以及趙紫陽同志對麝香“要嚴格禁止走私。應有一套辦法查禁,違者重處”的批示,建議作如下規定:
一、認真貫徹“加強資源保護,積極繁殖飼養,合理獵取利用”的方針,采取有效措施保護麝資源略)
二、麝香是國家計劃管理品種。授權中國藥材公司按照國家計劃統一收購,統一經營。(略)
三、中國藥材公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麝香收購單位憑國家醫藥管理局發給的“麝香收購許可證”到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后,方可收購。(略)
四、各收購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自檢驗收制度,嚴防收假收錯。(略)
五、未經國家批準禁止麝香出口。(略)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摻假制售偽劣麝香,到產區抬價搶購非法倒賣以及走私販私麝香的單位和個人,由醫藥、衛生、海關、林業、物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分工范圍,一律沒收其物品和全部非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進行或參與倒賣、走私麝香活動的,依法從重處罰。
過去有關規定與本文有抵觸的,以本文規定為準。
以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有關部門執行。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此處略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12個單位)
1986年6月27日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