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寫作(一)考點:決定
《條例》規定: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決定是黨政機關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做出決策和安排的指揮性公文。任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都可以在職權范圍內使用決定,但使用決定處理的事項對于本機關、單位都是相當重要的,應由領導集體或權力機構集體討論研究后做出安排或部署。
決定的寫作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四個部分。
決定的標題通常要求三要素倶全,即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構成。如《教育部關于表彰全國優秀教師和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的決定》。有時也可以省去發文機關,但落款中務必注明發文機關名稱。如果是會議通過的決定,還應在標題下注明會議名稱及通過的時間。(這個規定已經廢除,統一標注在文尾。)
決定的主送機關一般采用泛稱,如前例的主送機關就是泛稱形式:“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解放軍總政治部”。針對個別案例的決定及會議通過的決定往往不標注主送機關。
決定的正文一般由決定理由、決定事項和結語三個部分組成。決定理由主要交代發布決定的原因、目的、根據或背景等。內容簡單的決定,理由部分可以略寫,甚至省略;對于事關重大或下級機關不熟悉情況的決定,則應作出較為具體的原因分析或過程交代,以便受文對象充分理解行文的意圖。決定事項是決定的核心部分,行文應該態度鮮明,條理清晰,具體明確。根據決定內容的多少,可長可短,不必拘泥。結語部分通常是提出執行要求或希望,或者對決定事項加以補充說明,也可以寫完決定事項,自然結篇,不做結語。
落款包括發文機關和成文日期。會議通過的決定則不必標注落款。
關于表彰第九屆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
和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獲獎單位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勞動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保障局:
根據《中華技能大獎和全調技術能手評選表彰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中央大型企業推薦,由第九屆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并經社會公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
一、授予王連友等20名同志“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榮譽稱號,頒發中華技能大獎獎章、證書、獎杯和獎金。
二、授予徐偉等300名同志“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頒發全國技術能手獎章、證書、獎牌和獎金。
三、授予北京一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等80家單位“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 獲獎單位榮譽稱號,顧發證書和獎牌。
希望受表彰個人以此為新的起點,繼續努力學習,再攀高峰,不斷提高技能水平,積極參與自主創新,更好地運用知識、技術和技能,創造新業績,并積極做好“傳幫帶”工作。希望受表彰單位進一步強化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和院校的基礎作用,培養造就更多具備良好職業道德、掌握精湛技藝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希望廣大勞動者向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和全國技術能手學習,刻苦鉆研技能,立志崗位成才。希望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和社會各有關方面在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 號)精神基礎上,切實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各環節的工作,為推動我國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做出更大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這則例文的標題由事由、文種構成。主送機關采用泛稱。正文開頭,決定理由部分交代了做出決定的依據。接下來,交代決定事項,分三條列寫,明確具體。更后一段提出四條希望作為結語。落款使用發文機關全稱,十分規范。
又如下面一則例文,標題三要素齊備,主送機關采用泛稱形式。正文首段先寫決定的緣由,緊接著交代決定事項。結語部分提出希望。
國務院關于表彰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國發〔2012〕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1986年義務教育法和1988年《掃除文盲工作條例》施行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真抓實干,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齊心協力,我國“兩基”(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取得重大成就,2011 年全面實現九年義務教育,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1.08%,改變了中國教育的基本面貌,實現了教育發展的歷史性跨越。在實施“兩基”鞏固提高和“兩基”攻堅過程中,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單位和個人。為表彰先進,激勵和動員全社會進一步重視、關心、支持教育事業,推動教育改革發展,國務院決定,授予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等300個單位“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徐萬厚等500人“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個人”稱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為義務教育工作再上新臺階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各地區、各部門以及關心支持教育事業的社會各界要向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學習,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20年)》,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位置,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為建設教育強國和人力資源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附件:
1.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單位名單
2.全國“兩基”工作先進個人名單
國務院
201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