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寫作(一)考點:公文的分類
從不同的角度對公文進行分類,便于認識、把握公文寫作和使用的規律。常見的公文分類主要從公文的行文關系、使用范圍、性質作用等方面劃分。
從行文關系劃分,公文可以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所謂行文關系即發文機 關和收文機關之間的公文往來關系,這種關系決定于“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見《條例》第十四條機關之間根據組織系統、領導關系和職權范圍可以分領導關系、指導關系、平行關系、不相隸屬關系。上行文適用于領導關系和指導關系中的下級機關、下級業務部門向它所屬的上級領導機關、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行文。相反,下行文就是上級領導機關、業務主管部門,對下級機關、下級業務部門發出的公文。平行文用于平行關系和不相隸屬關系。發文機關與收文機關在同一組織系統,屬平級的平行機關,如國務院各部之間、同一省內的各廳之間都屬于平行關系。而不屬于同一組織系統的各機關之間都屬于不相隸屬關系。
常用的機關法定公文中,報告、請示屬于上行文;命令(令)、決定、決議、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公報、批復等屬于下行文。函是更常用的平行文。有些公文行文方向并非固定不變的,例如通知、函、紀要等。意見更是具有兼容性,可下行、可上行、也可平行。
從公文來源不同看,可以把公文分為發文、收文和內部公文。發是指本機關向其他機關發出的公文。收文指本機關收到外機關制發的各類公文。內部文件則是由本機關制成,用于管理本機關工作,并只在本機關內部使用的文件。
從公文的涉密與否看,可以把公文分為涉密公文、普通公文。涉密公文指內容涉及國家機密,需要限定閱讀范圍和對象的公文。它又分絕密、機密、秘密三種等級。普通公文指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公文。一般也分為三種,對外公開件,國內公開件,內部使用件。
按辦理時限,又可分為特急公文、加急公文和常規公文。特急公文是指在辦理時間上要求特別緊急的公文,必須在一定時間內辦理完畢。加急公文是指在辦理時間上要求緊急的公文,其時間要求沒有特急公文緊迫。常規公文,是指按照常規正常速度辦理的公文,時間上沒有特別要求。
就公文的性質和作用而言,可分為指揮性公文、報請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記錄性公文。
指揮性文是體現領導機關的決策意圖,領導和指導下級機關工作的公文。如命令(令)、決議、決定、批復等。報請性公文是下級機關用來向上級機關匯報和請示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請求指示和批準的公文。諸如報告、請示、議案等。知照性公文,是指向有關方面發布需要周知、遵守或辦理事項的公文,如公告、通告、通報、通知、公報、函等。記錄性公文,是指真實地記錄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公文,如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