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自考社會工作(專升本)專業考試計劃(2023版)
專業名稱:社會工作(專升本)【 新舊課程頂替關系一覽>>】
專業代碼:030302
主考學校:吉林大學
| 序號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備注 |
| 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
| 2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
| 3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
| 4 | 14178 | 社會工作理論 | 4 | 筆試 | |
| 5 | 04265 | 社會心理學 | 6 | 筆試 | |
| 6 | 14186 | 社會政策概論 | 4 | 筆試 | |
| 7 | 14181 | 社會行政 | 4 | 筆試 | |
| 8 | 14179 |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 4 | 筆試 | |
| 9 | 14177 | 社會工作價值與倫理 | 4 | 筆試 | |
| 10 | 14180 | 社會工作專業實習(實踐) | 6 | 實踐 | |
| 11 | 00278 | 社會統計學 | 6 | 筆試 | |
| 12 | 00282 | 個案社會工作 | 4 | 筆試 | |
| 13 | 00279 | 團體社會工作 | 4 | 筆試 | |
| 14 | 00281 | 社區社會工作 | 4 | 筆試 | |
| 15 | 00280 | 西方社會學理論 | 4 | 筆試 | |
| 16 | 00287 | 發展社會學 | 4 | 筆試 | |
| 06999 | 畢業論文 | 不計學分 | |||
| 總學分 | 71 | ||||
| 本專業屬于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共設16門課程(不含畢業論文),各門課程均采用學分制,總計71學分,每門課程考試及格分數為60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 格,累計在71學分以上,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撰寫畢業論文并答辯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 合要求者,經審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工作專業畢業證書,吉林大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學歷。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其專業水平達 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的相關規定,由吉林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 |||||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專業注重培養學生理論與經驗能力以及把兩者有機結合起來的綜合能力,突出專業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色,培養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面向社會現實問題,能夠從社會工作專業視角,開展社會現實問題研究與服務的高素質人才。
二、學歷層次及規格
本專業屬于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在繼承自考考試原“獨立本科段”專業類型特色的基礎上,參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相同(相近)專業課程體系和人才培養要求,并在總體水平上保持一致。本專業共設16門課程(不含畢業論文),各門課程均采用學分制,總計71學分,每門課程及格分數為60分。
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累計在71學分以上,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合格,撰寫畢業論文并答辯合格,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經審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畢業證書,吉林大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國家承認學歷。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其專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由吉林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掌握社會工作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能在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業、學校、醫院、社會組織和社區從事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事務管理、社區事務管理、政府公共事務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樹立“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專業倫理,系統掌握社會工作領域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有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等基本技能,具備服務社會及應對復雜社會問題的實踐技能。主要包括:
1.具有較高的政治修養和道德修養,具有公共情懷、專業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2.掌握社會工作領域的基本理論,熟悉國內外社會工作的相關知識;
3.系統掌握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等方法,能夠運用相關技能開展介入行動;
4.具有政策分析及社會管理的綜合素質,具備弱勢人群服務能力和社區服務能力;
5.了解社會工作的理論前沿,理解國家社會政策的發展方向,把握社會工作的發展趨勢;
6.熟悉國家社會工作和社會保障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7.具有基本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滿足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業、學校、醫院、社會組織和社區等的實際工作需求;
8.具備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創業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代碼:030302
主考學校:吉林大學
五、主要省考課程說明
1.社會工作理論(略)
2.社會心理學(略)
3.社會政策概論(略)
4.社會行政,專業必修課,學習社會行政相關概念和理論,了解相關行政方法,能夠運用社會行政知識到社會工作實務過程。
5.社會工作研究方法,專業必修課,學習社會工作各種研究方法的原理和過程,掌握規劃方法技術,能夠科學使用各種方法開展社會工作實務。
6.社會工作價值和倫理,專業必修課,學習社會工作價值和倫理相關概念和理論,結合實際研究中的理論現象,能夠運用社會工作價值和倫理知識到社會工作實務過程。
7.社會統計學,專業必修課,是社會工作專業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統計學是一門關于大量數據如何進行搜集、整理和分析的方法論科學,從事社會工作研究理論和實踐的人都有必要掌握社會統計學的一般知識和理論,掌握專業的統計技能和拓展分析方法。
8.個案社會工作,專業必修課,社會工作的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學習掌握個案社會工作的目標及應用領域、價值體系、基本技巧、程序和介入模式,以結合實際,為有需要的個人或家庭提供個別化的服務,增強其解決困難和適應社會的能力,促進其與環境和諧發展。
9.團體社會工作,專業必修課,社會工作的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學習掌握小組工作的價值觀和職業倫理、小組工作的相關理論、主要模式以及小組工作的過程,以結合實際,通過小組活動過程和成員之間的互動和經驗分享,幫助小組成員改善其社會功能,促進其轉變和成長,預防和解決有關社會問題。
10.社區社會工作,專業必修課,社會工作的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學習掌握社區工作的價值觀、基本原則和理論基礎,地區發展模式和社會策劃模式,社區工作方法與技巧,以結合實際,以社區和社區居民為服務對象,通過專業的技巧和方法對社區事務和人際關系進行有效有序的協調,使社區保持健康的狀態和良性發展。
11.西方社會學理論,專業選修課,學習國外社會學理論相關觀點和理論,結合中國實際開展理論思考,能夠結合中國實際開展理論指導下的社會工作實務。
12.發展社會學,專業必修課,學習發展社會學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從不同層面和角度解讀現實社會的變革和發展,借鑒世界各國社會發展的成功經驗,結合中國實際展開理論聯系實際的思考,并能夠開展理論指導下的社會工作實務。
六、實踐性環節學習考核要求
1.含實踐的課程及實踐所占學分:社會工作專業實習(6)
社會工作專業實習的目的是:幫助學生了解和思考社會工作中所包含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牢固掌握社會工作實踐的基礎知識和專業方法,具備有效地介入個人、小組、組織和社區工作的技巧。在社會政策分析和問題解決過程中不斷鞏固和豐富知識與技巧。運用前人研究成果與自己所進行的社會工作思考和實踐中,做到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
社會工作專業實習可以分為實地實習和專題研討,其中實地實習的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個月(240小時)。社會工作專業實習完成后,提交不低于5000字的實習總結或實習報告。
2.畢業論文
本科畢業論文是本科學習期間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初步進行科學研究能力的綜合體現,也是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獲取新知識能力的綜合檢驗,是學校授予學位的重要依據。社會工作畢業設計和畢業論文的寫作要符合吉林大學教務處頒發的本科畢業論文的具體要求和相關文件。
畢業論文基本結構包括前置部分、主體部分和結尾部分。論文題目應準確反映論文的核心內容,言簡意賅,字數不能超過3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摘要是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述的簡短陳述,應以最簡潔的語言介紹論文工作目的、研究方法、創新點和研究成果,以300—500字為宜。論文摘要需用中外兩種文字書寫,外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翻譯,寫在中文摘要的下面。摘要之后要附3-5個關鍵詞。目錄頁每行均由標題名稱和頁碼組成,包括引言(或緒論),主要內容的篇、章、條、款、項序號和標題,小結,(引文)參考文獻、注釋、附錄,可供參考的文獻題錄、索引等。論文主體部分包括引言(或緒論)、正文和結論。引言(或緒論)闡述選題的理論、實際意義及研究背景、研究現狀、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論文的整體結構安排等。正文是論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要求必須實事求是,客觀真切,準確完備,合乎邏輯,層次分明,簡練可讀。結論是對論文的歸納與總結,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結的簡單重復。結論應該準確、完整、明確、精練。同時要有清晰的參考文獻、引用注釋和論文附錄,論文的文字和排版要求符合相關文件和學位論文要求。
七、報考條件
我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我省自學考試。報考本科考試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以上層次畢業證書。
八、其他必要的說明
無。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