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自考烹飪原料學(二)課程命題說明
一、考試命題的原則
1.命題標準
堅持質量標準,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試合格者能達到一般普通高等學校或高等職業院校同專業同課程的結業水平,并體現自學考試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的特點。在題量上保證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夠在規定的考核時間內完成全部試題的回答,并有適當的時間檢查答案。
2.考試依據和范圍
本課程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2004年5月頒布的《烹飪原料學自學考試大綱》為依據,以《烹飪原料學》(朱水根主編,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教材為命題范圍,凡大綱對教材各章所規定的考核知識點和考核要求都屬于考試范圍。
3.知識與能力的關系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應對烹飪原料學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專業知識有一個基本的把握,熟悉烹飪原料的品種、固有品質及產地,掌握各類烹飪原料的特點和特性、選擇方法及其在烹飪中的應用。從烹飪原料學的角度學習和研究烹飪原料的基本屬性和應用規律,使學生具有烹飪原料及生物、化學、營養衛生學等相應知識,并學以致用,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應用能力。
4.重點與覆蓋面的關系
試卷覆蓋到章,重點章節的權重比例大一些,次重點章節的權重比例少一些,一般章節的分數為適中。單章考核分數更高不超過 20 %。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方式,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評分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線。
2.試卷內容結構
重點章節:第2、3、4、5、6、7、9、11章
一般考核章節: 第1、8、10、12章,附2:實驗部分
不考章節:無
3.試卷能力結構
能力考核在試卷中分為“識記”、“領會”、“簡單應用”和“綜合應用”四個層次,考核不同能力層次的試題的分數比例約為:
識記∶領會∶簡單應用∶綜合應用=50∶20∶15∶15
4.試卷的難度結構
難度結構在試卷中分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難”和“難”四個層次,不同難易度試題的分數比例約為:
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難∶難=30∶40∶20∶10
5.試卷的題型及分值
單項選擇題(30分),多項選擇題(10分),判斷題(8分),名詞解釋題(12分),簡答題(20分),論述題(20分)。
6.本門課程有無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攜帶的工具):無
甘肅省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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