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自考結構力學(二)課程統一考試說明
為了組織好《結構力學》課程統一考試的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命題大綱》的要求,經報請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批準,特制定本說明。
一、課程性質與設置的目的
結構力學(二)是建筑工程專業(獨立本科段)的專業基礎課,在該專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本科段繼續設置結構力學課程的目的是:拓寬和加深??贫螌W過的結構靜力計算的諸多方法,更主要的是使學生掌握結構分析的計算機方法、結構動力計算的方法以及結構穩定、結構極限荷載的計算方法,使學生提高一個層次,更全面地掌握桿系結構強度、剛度和穩定計算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為后續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必要的力學基礎,為建筑工程的結構設計和施工提供必要的理論知識和分析方法。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應達到以下要求:
● 掌握結構靜力計算中拓寬和加深的內容。
● 掌握矩陣位移法的原理和方法,并能熟練地用矩陣位移法進行連續梁、剛架計算。
● 掌握體系運動方程建立的方法,熟練地掌握結構動力特性的計算以及在簡諧荷載作用下結構的動力反應計算。
● 掌握兩類穩定問題的基本概念,熟練掌握確定臨界荷載的靜力方法和能量法。
● 掌握極限荷載、極限彎矩、塑性鉸、破壞機構等概念,熟練地運用極限彎矩平衡法計算連續梁及簡單剛架的極限荷載。
二、命題指導思想
1.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統一要求,嚴肅認真,慎重對待量標準,切實做好考試工作。
2.《結構力學》課程考試,考核應考者掌握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程度,以及聯系實際靈活運用所學的理論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確??荚嚭细裾哌_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相同課程的結業水平。
3.社會助學應全面系統地進行輔導,引導應考者認真、全面地學習指定教材,系統掌握專業知識,培養和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樹立良好的學風。
三、考試依據和范圍
1.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本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為考試依據。
2.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指定的統編教材《結構力學》(王偉、張金生主編,2000年,武漢大學出版社)為考試必讀教材。
3.考試命題覆蓋到各章,以基本知識和應用能力為考核重點。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
本課程的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方式。答卷時間為2.5小時。評分采用百分制,為及格線。
2.試卷內容結構
試卷內容以1、4章為重點,其它章節為一般考核點。
3.試卷的能力結構
本課程在試題中對不同能力層次要求的分數比例約為:識記占10%;領會占10%;簡單應用占60%;綜合應用占20%.
4.試卷的難度結構
每份試卷中,不同難易度試題的分數比例一般為:容易占20%:較容易占50%;較難占20%;難占10%。試題的難易程度與能力層次不是一個概念,在各能力層次中都會存在不同難度的問題,切勿混淆。
5.試卷的題型結構
試題的題型有:單項選擇題、填空題、計算題。
甘肅省自考辦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