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8年4月自考成績單可自愿領取
從市自考辦獲悉,今后辦理自考考籍、申報畢業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申報畢業等相關手續不再要求提供2008年1月考試以后獲取的《成績通知單》。領取《成績通知單》采取自愿的原則。
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考生可隨時在網上查詢和下載打印本人各期考試《成績通知單》,也可在規定時間持IC卡準考證到考試所在區縣自考辦領取考試《成績通知單》。1月、4月考試《成績通知單》領取時間為當年6月15—17日。5月、7月、10月考試《成績通知單》領取時間為當年12月15—17日。11月考試《成績通知單》領取時間為翌年6月15—17日。集體報考單位考生按照集體報考單位的要求領取《成績通知單》。應用技術教育類自學考試考生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的要求領取《成績通知單》。
據悉,北京市自考成績由北京教育考試院在規定時間通過本單位網站()統一向社會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自考考試成績。成績發布時間如有變化,將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北京考試報提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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