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06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考試局,各有關市、縣教育(教科)局:
今年4月22-23日和10月28-29日我省將分別舉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為了加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試卷安全,防止群體性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現就有關考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加強對自學考試各項考務工作的領導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市縣教育(教科)局要站在維護考生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高度,重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并不斷完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考區主任、副主任、考點主考以及監考人員的工作職責。要對各項考務工作進行量化、細化,把任務落實到人,明確分工,保證每一個環節的工作都有人負責。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各考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堅守崗位,親自組織管理好本考區的考試工作。要主動加強與當地公安、宣傳、衛生、交通、電力、通訊、武警、保密、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協調與溝通,爭取各有關部門的支持與配合,確保我省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順利實施。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時處理考試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防止事態擴大,消除不良影響。
二、切實做好試(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試(答)卷的安全保密是考試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考區主任要對本考區自學考試試(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負總責,親自檢查各項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各市縣教育局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下發的《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要求,認真做好試卷的運送、發放和保管以及答卷回收、運送、保管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切實加強試卷保密室建設,確保監控、報警等設備正常運作。要挑選工作認真、責任意識強的人員負責安全保密工作,并經常加強安全保密教育,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要加強對試(答)卷保密室的值班和巡視檢查工作,做到人員到位,試卷保密室全天24小時有人值班,確保試卷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三、加強考試環境整治,嚴格考風考紀管理
考風考紀是當前國家教育考試管理的突出問題,也是自學考試考務管理的重點、難點。各市縣教育局要充分認識當前考風考紀面臨的嚴峻形勢,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決查處各種違紀舞弊現象,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要大力宣傳《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考生守則等有關規定,通過各種方式讓考生知曉、熟悉政策法規,引導考生“以誠實守信為榮”,提高他們遵守考場紀律的自覺性。
(二)規范考點、考場布置。要按照省考試局有關考點和考場布置的要求,規范考點和考場的設置與布置。
(三)嚴格做好監考員的選聘與培訓工作。各市縣教育局要高度重視監考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認真挑選那些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富有責任心、組織紀律性強、業務熟悉的教師或教育行政人員擔任監考員,并對他們進行上崗前培訓,組織學習《監考員工作手冊》和觀看《考務操作示范》錄像,使每位監考員明確職責,熟悉掌握自學考試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操作程序、工作紀律,增強防范考試舞弊行為的意識,提高嚴格執行考試紀律的自覺性。要實行培訓、考核聘任制,未經培訓者不上崗,培訓不合格者不上崗。
(四)加大對考試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考試期間,省考試局將向各市縣的考點派遣巡視員,負責督促、檢查、協助各考點做好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各市縣教育局要按照每位副主考包干5—6個考場的要求,配齊責任心強、敢抓敢管的副主考來負責檢查所管理考場的考生考試紀律和監考員監考情況,并依照《監考員工作考評表》的內容要求對監考員進行考評,把監考員的考評情況納入教師職稱評定、評優工作。
省派巡視員在同一考場同一時間內發現三例以上違規舞弊行為,而該考場監考員卻未發現的,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取消監考員資格,并追究責任。
(五)考點和考場實施封閉式管理。考試期間,任何與考試無關的人員均不得進入考點和考場。考生入場時必須嚴格檢查身份證、準考證,認真核對考生本人相貌與身份證、準考證、相片對照表上的相片是否一致,嚴防代考現象。監考員應制止除主考、副主考、省派巡視員以外的人員進入考場。
(六)做好考生進場時的“自我清身”工作。各考試管理工作人員要提高工作責任心,認真監督考生做好“自我清身”工作,嚴防考生夾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
(七)每科考試前,各考場監考員均由省派巡視員隨機安排并于考前30分鐘宣布,監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四、加強監督,加大從嚴查處的力度
各市縣教育局及各考點都要設立舉報箱,開設舉報電話,并在考前向社會公布,認真處理群眾的舉報和來信來訪。考試期間,對違規的考生實行當場告知制,由監考員根據考生違規情況,填寫違規告知書,當場告知考生其違規行為。各考點要設立“考試情況公布欄”,每考完一科后及時公布違規考生名單及其違規情況,教育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對因考試工作人員失職導致發生大面積舞弊行為的,堅決追究,并視責任大小,對相關人員做出行政或刑事處分。考點違紀舞弊現象嚴重的,將撤消考點(考區)的設考資格。
五、落實零報告制度和即時報告制度
各市縣教育局要嚴格執行考試期間24小時值班與零報告制度,從試卷送到市縣起至答卷送回省考試局止,各市縣教育局須每天四次(時間為零點、6點、12點、18點)向省考試局報告試卷保密情況,每天18點前報告考試總體情況。保密室的值班日志于考試結束后第一天送省考試局。凡屬失密、泄密和大規模違規舞弊等重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
考試期間省考試局值班電話:65390746(兼傳真)13118996359、13118996361、13118996362
海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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