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自學考試音樂教育(獨本)專業考試計劃
音樂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說明:
1、 本專業考試課程不得少于11門,總學分不得少于71分。
2、 音樂教育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3、 非師范教育類音樂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時應加考:教育學(4學分)、心理學(4學分)。
4、 師范教育類非音樂教育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時應加考:基本樂理(6學分)、視唱練耳(8學分)、聲樂(8學分)、鍵盤與和聲(二)(5學分)。
5、 其他專業的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時應加考:教育學(4學分)、心理學(4學分)、基本樂理(6學分)、視唱練耳(8學分)、聲樂(8學分)、鍵盤與和聲(二)(5學分)。
6、 伴奏課程內容包括:伴奏樂章寫作、伴奏能力訓練、伴奏符的伴奏。
7、 因種種原因不考英語(二)者,可在選考課中選考三門課程,成績合格,學分累計達14分以上,頂替英語(二)。
8、 教師及相關行業在職人員可不參加實習,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實習不少于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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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