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 老人“趕考”16年
| 內容提要:張林杰從1989年到2005年,經過16年的自學考試,拿到了自考法律大專畢業證。 |
半年多來,在新鄉市司法系統,傳頌著一個近乎傳奇般的故事:62歲的張林杰老人,經過16年堅韌不拔的考試,終于在今年3月16日,從新鄉市司法局領取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張林杰從1989年到2005年,經過16年的自學考試,拿到了自考法律大專畢業證。
張林杰退休前是獲嘉縣某信用社的信貸員。1988年,他遇到了一件麻煩事:一貸款人與妻子協議離婚,并把財產全部讓給妻子,卻以沒有財產為理由拒絕還貸。這可急壞了老張!咨詢律師,查閱法律條文,更后老張代表信用社將貸款人訴至法庭,終于追回了貸款。
知識就是力量。1989年,45歲的老張開始了法律大專自學考試,接著又是律師職業資格證考試……頸椎病,白內障,下肢浮腫……差43分,差6分,差10分……
“其實,我也并不完全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給后輩樹立榜樣。”老張說,“每當看到受我影響的青年同學堅定了自學考試的信念,我就感到由衷的高興”。
1991年,老張開始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無償為婦女、殘疾人代理案件。
“老張,你恁大年紀,不好好享清福,圖個啥?”老張笑了,“俺是黨員,能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俺感到很充實很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