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6月10-12日 自考生申報畢業
6月9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6月10日至12日,符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條件的考生到考籍所在區、縣自考辦辦理申報畢業手續。
據悉,自考生申請辦理高自考畢業的條件為:已取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證,并完成了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考核(本科要求完成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專業畢業考核課程)。
按照相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辦理畢業:思想品德鑒定為不合格;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辦;服刑人員;其他屬于考生本人負責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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