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自考《國家公務員制度》增考《公務員法》
自考科目需要考《國家公務員制度》的考生注意了,《國家公務員制度》增考《公務員法》內容。5月16日,記者從省招考辦獲悉,《公務員法》內容在試卷中所占比例不超過10%。
考慮到新的《公務員法》已生效的實際情況,經國家考委辦研究決定,在新大綱、新教材正式出版前,從2007年開始,該課程考試時仍使用原大綱、教材,但須增加《公務員法》的內容;《公務員法》內容在試卷中所占比例不超過10%;如大綱、教材中出現與《公務員法》不一致之處,命題將以《公務員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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