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調整高等數學(二)專業計劃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自考辦,主考學校自考辦:
按《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數學課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考委辦函〔2006〕32號)要求,現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0021高等數學(二)課程設置及學分調整通知如下:
一、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高等數學(二)》(0021,9學分),調整為《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4183,5學分)、《線性代數(經管類)》(4184,4學分)兩門課程,原設置0021高等數學(二)課程的專業一律據此進行相應調整。
二、《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4183,5學分)、《線性代數(經管類)》(4184,4學分)兩門課程將于2007年4月正式開考。屆時,原0021高等數學(二)課程將不再安排考試。
接此通知后,請你們及時告知考生,并安排好過渡期間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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