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自考教育類專業考試計劃和推廣NTST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自考辦、各主考學校自考辦:
按《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類專業考試計劃和推廣“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考試(NTST)”的通知》(考委辦函〔2005〕164號)文件精神,我辦決定,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類部分專業考試計劃中的課程設置進行調整,并在自學考試中推廣“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考試(NTST)”。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小學教育(專科)、心理健康教育(專科)考試計劃中,增設“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中級)”課程(課程代碼:4304)為必考課程;學前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心理健康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教育學專業(獨立本科段)、教育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中,增設“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課程代碼:3301)為必考課程。 相關銜接專業同時增設“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課程代碼:3301)為必考課程。
二、“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中級)”課程和“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由全國考辦指定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教材,我辦組織課程命題和考試。
三、凡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考試(NTST)”初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中級)”課程的成績;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考試(NTST)”中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的成績。
四、根據教育部教師[2005]5號文件精神,“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水平考試(NTST)”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五、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于2006年10月開始執行。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