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辦推出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公證新舉措
為了提高服務質量,方便廣大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手續,簡化辦理程序,結合目前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的實際情況,省自考辦決定,從2006年上半年開始,對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飘厴I證書公證規定如下:
1、各類??飘厴I生凡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并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到有關信息的,在申請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不必進行??飘厴I證書公證,但必須在該網站上下載打印“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網上查詢報告”。在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手續時連同??飘厴I證書復印件一起提供給當地自考辦。
2、專科畢業證書如在上述網站無法查詢的,仍按原規定提供??飘厴I證書的公證書原件一份,在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連同??飘厴I證書復印件一起交給當地自考辦(公證書原件不予退還)。
3、取得本省自考??飘厴I證書的,只要提供??飘厴I證書復印件即可。
此前相關文件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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