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申請辦法
1、按照新的學位授予條件(即按照本專業的畢業生人數的15%授予)的本科畢業生名單,省自考辦將在畢業生審定工作結束一個月在浙江自學考試網站()上公布,考生直接與主考院校聯系辦理申請手續。
2、鑒于有部分考生在此前已按原學位授予規定參考并完成了畢業論文考核(原成績按等級評定),該批考生如符合原學位授予辦法的,有二種申請途徑:(1)可直接向相關主考院校申請,具體申請時間及辦法請與相關主考院校自考辦聯系。(2)也可在辦理本次畢業生手續時向當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具體時間請與當地自考辦聯系,經當地自考辦初審后報省自考辦,省自考辦在畢業生審定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將審核過的名單在浙江自學考試網站()上公布,考生直接與主考院校聯系辦理相關手續。
3、浙江大學主考專業的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工作由浙江大學負責,具體條件及申請手續可在浙江大學成教網站()和浙江自學考試網站()查詢。
2、鑒于有部分考生在此前已按原學位授予規定參考并完成了畢業論文考核(原成績按等級評定),該批考生如符合原學位授予辦法的,有二種申請途徑:(1)可直接向相關主考院校申請,具體申請時間及辦法請與相關主考院校自考辦聯系。(2)也可在辦理本次畢業生手續時向當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具體時間請與當地自考辦聯系,經當地自考辦初審后報省自考辦,省自考辦在畢業生審定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將審核過的名單在浙江自學考試網站()上公布,考生直接與主考院校聯系辦理相關手續。
3、浙江大學主考專業的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工作由浙江大學負責,具體條件及申請手續可在浙江大學成教網站()和浙江自學考試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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