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匯編(2025 年修訂版)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匯編(2025 年修訂版)
海南省考試局編印2025 年 2 月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基本說明(2025 年修訂版)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以國家考試為核心,以個人自學、社會助學為主,面向社會公民提供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本科專業在人才培養水平和課程設置在總體上應與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層次專業要求保持實質等效,同時,結合新時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和人才培養特點,充分考慮自學考試生源對象的特點,突出強化學習的實用型、多樣化、個性化和可發展教育,滿足學習者終身學習需求。
二、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新時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旨在培養適應本行業發展需要,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技能,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職業道德,具有能在本行業一線從事生產建設、技術操作、管理服務等工作的復合型高素質人員。
三、學歷層次與規格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分專科、本科(專升本)兩個學歷層次,各專業的人才培養水平和課程設置在總體上與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層次相同專業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四、畢業標準
(一)專科專業。合格課程總學分不少于 73 學分,合格課程門數不少于 16 門,完成專業計劃規定的畢業環節要求。
(二)本科專業。合格課程總學分不少于 73 學分,合格課程門數不少于 14 門,完成專業計劃規定的畢業環節要求。
(三)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由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主考學校副署,國家承認學歷。
(四)學位證書。本科(專升本)層次專業畢業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授予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等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授權的主考學校授予相應學科的學位,學位授予的具體要求由主考學校根據相關規定確定。
五、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除外。具體要求按專業計劃執行。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專升本)專業的考生,申請辦理畢業時須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
六、課程體系與學分
我省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設置分為公共基礎課、專業核心課、選考課、畢業考核等,總學分不低于 73 學分。畢業考核根據各專業實際需要設置。各專業課程設置及具體學分詳見專業考試計劃。
七、實踐性環節考核
凡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相結合的課程視為一門課程,考生必須取得兩個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獲得該門課程的學分。實踐性環節考核,須在所報考專業的全部理論課程考試合格后方可報考。實踐性環節(含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臨床實習等)考核由主考學校負責。
附件下載: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