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海南計算機等級考試考場規則
1.考生考前30分鐘到達考場,由工作人員核驗考生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考生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鋼筆,圓珠筆等)入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通訊設備、數據存儲設備、智能電子設備等輔助工具及其它未經允許的物品。
3.考生入場后,應對號入座,并將本人的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
4.考生在計算機上輸入自己的準考證號,并核驗屏幕上顯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如不相符,應立刻舉手,與監考人員取得聯系,說明情況。
5.核驗無誤后,待監考人員發布“考試開始”的指令后開始作答。
6.考試開始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7.考試時間由系統自動控制,計時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退出作答界面。
8.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于違反考場規定、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和作弊者,按違反考場規定處理,取消本次考試成績。
9.考試過程中,如出現死機或系統錯誤等,應立刻停止操作,舉手與監考人員聯系。
10.考生考試時,禁止抄錄有關試題信息。
11.考生點擊交卷后,舉手與監考人員聯系,等監考人員確認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離開。
12.考生離開考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13.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礙監考人員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監考人員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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