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學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修訂稿)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精神,確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暫行規定》、《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學位〔2019〕20號)和《貴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工作管理辦法》(黔學位辦〔2018〕37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學生,系指具有我校學歷繼續教育非脫產(函授、業余)學籍或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專業考籍的學生。
第三條 授予成人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堅持與授予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相同的標準,達到學位條例規定的學士學位獲得者必須達到的水平。
第四條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只限于應屆成人本科畢業生(畢業一年以內)。當年未獲得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者,以后不予補授。
第五條 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在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領導下由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具體負責。
第二章 基本條件和要求
第六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三條之規定,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一)通過學習教學計劃規定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程,能夠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以及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認識問題的初步能力。能夠掌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理論和核心要義。符合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要求。
(二)通過成人高等教育,經審核準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含外國語和教學實驗)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實踐環節達到本科教學計劃應有的各項要求,成績優良,以及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七條 為保證成人學士學位授予質量,對成人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者實行學位課程考試制度。
第八條 成人本科畢業生學位課程考試科目為外國語,該成績作為授予學士學位的必備條件之一。
第九條 申請學位的學生須參加我校組織或認可的外國語課程考試。成人本科生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以上考試者,可免考外國語,外語專業的畢業生須通過國家專業外語四級考試。本人申請學位日期與通過國家大學外語考試日期相距不得超過三年。
第十條 學位課程考試合格者,由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或者考試舉辦單位統一核發合格證。通過學位課程考試獲得合格證的時間與申請學位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十一條 學位授予其他條件須符合我校學位委員會通過的學位授予實施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學習期間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者;
2.在學期間受到工作單位行政處分或有考試舞弊行為者;
3.根據其他規定不能授予學士學位者。
第三章 學士學位受理申報時間
第十二條 申請學位課程(外國語)考試報名的時間具體詳見每年考試報名通知。成高學生和自學考試考生本著自愿原則,憑有效身份證到相應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為鼓勵學生申報學位,凡具有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籍和自學考試主考專業考籍的考生,都可以在取得學籍和考籍后當年至申請學位前參加學位課程考試。
第十四條 成人本科畢業生經外國語考試合格并獲得合格證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學士學位的書面報告并交驗以下審核材料:
1.成人學士學位申請表;
2.學位課程考試合格證書(或相關免試科目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成高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一年以內學生);
5.學業考核成績表原件及復印件(成高畢業生課程考試平均成績75分以上且補考課程不超過4門,自考學生所學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
6.畢業論文原件及查重報告(畢業論文成績80分以上,使用我校指定的論文檢測系統進行論文查重,查重率低于20%);
7.照片(與畢業證照片相同的藍底2寸照片兩張及電子版照片)。
第十五條 申報學士學位的學生須備齊前條所列的材料到繼續教育學院辦理申報手續,繼續教育學院初步審核后,向學校學位辦公室推薦授予學士學位申請者名單及相關材料,由學校學位辦提交學位委員會審查。
第十六條 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受理初審工作在一個月內對學位申請者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第十七條 成人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授予實行校、院兩級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制度。繼續教育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通過學位課程考試的學位申請者進行初審,提出授予學士學位名單;該名單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貴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位工作管理辦法》和本細則的規定,對應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 校學位辦在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工作完成后30天內將學位授予信息上報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備案)系統。
第十九條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時,所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需注明“成人”字樣。
第二十條 授予成人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時,要堅持標準、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合理。如發現學位申請者或審核部門在申請和審核學位的過程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將給予嚴肅處理,并撤銷所授予的學士學位。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不符的,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由繼續教育學院與學校學位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從2024年起施行,《貴陽學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管理暫行辦法》(筑院發字〔2009〕57號)自行廢止。
- 歷年試題
- 備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