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會計學(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預計2024年開考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福建自考會計學(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計學專業培養目標是把學生培養成能適應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熟練的基本職業技能,并能創造性地解決復雜設計問題的復合型人才。具有會計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掌握會計師的業務知識與專業技能,熟悉“互聯網+”環境下的會計服務模式,能夠在工商企業、金融企業、中介機構、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從事會計相關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學歷層次及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層次。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的程度,以及應用基礎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故總體要求與一般普通高等學校產品設計專業本科水平要求一致。全部考試課程15門,總學分為70學分。凡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和規定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達到規定要求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按照主考學校有關申請學士學位的規定,可申請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具有會計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掌握會計師的業務知識與專業技能,熟悉“互聯網+”環境下的會計服務模式,能夠在工商企業、金融企業、中介機構、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從事會計相關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掌握會計和經濟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提供“互聯網+”環境下會計服務的基本能力,具有分析和解決會計問題的實際應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會計學、公司理財、審計學等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會計學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熟悉國家會計準則,了解國際會計慣例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規;
4.了解現代會計學的理論前沿、應用前景、發展動態、行業需求和國際趨勢;
5.具有一定的會計學領域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滿足會計行業的工作需求;
6.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獲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決會計問題的基本能力;
7.具備較強的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創業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 專業名稱: | 會計學 | 專業代碼: | 120203 | 層次: | 專升本 | ||||
| 主考院校: | 福州大學 | 報考條件: | |||||||
| 序號 |
課程 類別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舊計劃課程代碼 | 舊計劃課程名稱 | ||
| 1 | 必設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
| 2 | 必設1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
| 3 | 必設1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00015 | 英語(二) | ||
| 4 | 必設2 | 13683 | 管理學原理(中級) | 6 | 筆試 | 00150 | 金融理論與實務 | ||
| 5 | 必設2 | 13887 | 經濟學原理(中級) | 6 | 筆試 | 00149 |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 ||
| 6 | 必設2 | 00160 | 審計學 | 4 | 筆試 | 00160 | 審計學 | ||
| 7 | 必設2 | 04184 | 線性代數(經管類) | 4 | 筆試 | 04184 | 線性代數(經管類) | ||
| 8 | 必設2 | 13140 | 財務會計(中級) | 6 | 筆試 | 00058 | 市場營銷學 | ||
|
9 |
必設2 | 13752 | 會計信息系統 | 4 | 筆試 | 00051 |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 | ||
| 必設2 | 13753 | 會計信息系統(實踐) | 2 | 實踐 | 00052 |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實踐) | |||
| 10 | 必設2 | 08119 | 管理會計 | 5 | 筆試 | 00161 | 財務報表分析(一) | ||
| 11 | 選設 | 00162 | 會計制度設計 | 5 | 筆試 | 00162 | 會計制度設計 | ||
| 12 | 選設 | 00159 | 高級財務會計 | 6 | 筆試 | 00159 | 高級財務會計 | ||
| 13 | 選設 | 00158 | 資產評估 | 4 | 筆試 | 00158 | 資產評估 | ||
| 14 | 選設 | 04183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 | 5 | 筆試 | 04183 |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 | ||
| 必設3 | 10199 | 會計畢業論文 |
論文 答辯 |
10199 | 會計畢業論文 | ||||
|
備注 |
1.本專業考試課程14門,總學分70學分。 2.課程“英語(專升本)”(7學分)可以用兩門“筆試”課程學分頂替,要求達到7學分及以上。 3.課程“線性代數(經管類)”(4學分)可以用一門“筆試”課程學分頂替,要求達到4學分及以上。 4.課程“概率論與數據統計(經管類)”(5學分)可以用一門“筆試”課程學分頂替,要求達到5學分及以上 |
||||||||
- 歷年試題
- 筆記串講
- 學習方法
- 應試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