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法學(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預計2024年開考新發布的2023年版專業計劃,其中,福建自考法學(專升本)專業計劃(2023年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對社會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教育形式,它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學(專升本)專業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圍繞依法治國、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踐行明法篤行、知行合一,主動適應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新任務新要求,深化高等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強化法學實踐教育,為全面推進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律人才保障。著力體現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辦學宗旨和目標定位,培養法律基礎扎實、知識面寬,能夠符合地區司法實踐需要的專門法律人才。
二、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層次。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注重考核應考者掌握基礎知識的程度,以及應用基礎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故其專業培養規格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本科水平相一致,但專業課程設置更具合理,突出培養考生對所學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全部考試課程16門,總學分為71分。凡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和規定學分,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達到規定要求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按照主考學校有關申請學士學位的規定,可申請學士學位。
三、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職業道德水準、創新創業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功底、熟練的法律職業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職業品行,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具備良好的溝通和文字表達能力,具備法律信息收集與處理能力,能夠在黨政機關和企業從事法律實務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國際法等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分析與解決疑難法律問題以及熟練進行信息梳理與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將理論知識運用于相關法務工作的實際應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經濟法和行政法等部門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與處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處理專業法律文書擬寫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門法分析和解決法律事務問題的能力;
5.了解法學學科的理論前沿與發展動態;
6.具有一定法學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滿足法律職業的工作需求;
7.具備對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能力和一定的創新創業能力。
四、課程設置與學分
| 專業名稱: | 法學 | 專業代碼: | 030101K | 層次: | 專升本 | |||
| 主考院校: | 華僑大學 | 報考條件: | ||||||
| 序號 |
課程 類別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試 方式 |
舊計劃課程代碼 | 舊計劃課程名稱 | |
| 1 | 必設1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03708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
| 2 | 必設1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
| 3 | 必設1 | 13000 | 英語(專升本) | 7 | 筆試 | 00015 | 英語(二) | |
| 4 | 必設2 | 00247 | 國際法 | 6 | 筆試 | 00262 | 法律文書寫作 | |
| 5 | 必設2 | 13702 | 國際經濟法 | 6 | 筆試 | 00246 | 國際經濟法概論 | |
| 6 | 必設2 | 00230 | 合同法 | 5 | 筆試 | 00230 | 合同法 | |
| 7 | 必設2 | 00227 | 公司法 | 4 | 筆試 | 00227 | 公司法 | |
| 8 | 必設2 | 14081 | 侵權責任法 | 4 | 筆試 | 00169 | 房地產法 | |
| 9 | 選設 | 00226 | 知識產權法 | 4 | 筆試 | 00226 | 知識產權法 | |
| 10 | 選設 | 13749 | 環境資源法學 | 4 | 筆試 | 00228 |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
| 11 | 選設 | 00249 | 國際私法 | 4 | 筆試 | 00249 | 國際私法 | |
| 12 | 選設 | 13969 | 勞動和社會保障法 | 4 | 筆試 | 00167 | 勞動法 | |
| 13 | 選設 | 14098 | 人格權法 | 3 | 筆試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
| 14 | 選設 | 00808 | 商法 | 5 | 實踐(能力考核) |
原專業已通過的選考中(00233、05678、00257、00258、00259、00263、00264、00265)課程的,可頂該專業00808、14392、13144、00258中任意一門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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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選設(A) | 14392 | 物權法 | 3 | 筆試 | |||
| 16 | 選設 | 13144 | 犯罪學 | 6 | 筆試 | |||
| 17 | 選設(B) | 00258 | 保險法 | 3 | 筆試 | |||
| 必設3 | 06999 | 畢業論文 | 論文答辯 | 10232 | 法律(本科)畢業論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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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本專業要求考試課程16 門,總學分71學分;在專業計劃設置17 門課程中“物權法(14392)”和“保險法(00258)”為二門課程選一門。 2.已通過自考法律(專科)或法律事務(專科)專業中00247 國際法課程合格者,不必報考新計劃00247課程,但要求“物權法(14392)”和“保險法(00258)”二門課程須全部通過。 3.課程“英語(專升本)”(7學分)可以用兩門“筆試”課程學分頂替,要求達到7學分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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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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