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自考勞動法考試重點:與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
2021年10月自考備考已經全面展開,為了幫助小伙伴們更加順利、高效的備考,自考365給大家整理了2021年10月自考《勞動法》重要知識點,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2021年10月自考勞動法:與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
勞動法的調整對象除勞動關系外,還調整一些與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
(1)勞動行政關系,即行政機關和經授權具有行政職能的有關機構與用人單位及其團體、勞動者及其團體和勞動服務主體之間,由于執行勞動行政職能而發生的社會關系。
(2)勞動服務關系,即勞動服務主體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由于為勞動關系運行提供社會服務而發生的社會關系。具體包括勞動就業、職業培訓、社會保險等服務活動方面所產生的社會關系。
(3)勞動團體關系,即勞動者團體(工會)與用人單位團體之間,勞動者團體(工會)與其成員或用人單位之間,用人單位團體與其成員或勞動者之間,由于協調勞動關系和維護勞動關系當事人利益而發生的社會關系。
(4)處理勞動爭議關系,勞動爭議處理機構與用人單位、勞動者之間由于調處和審理勞動爭議而產生的社會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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