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勞動合同法關于競業限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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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勞動合同法關于競業限制的規定。
【正確答案】
勞動合同法關于競業限制的規定主要有:
(1)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1分)
(2)在競業限制期內,勞動者不得到生產與該用人單位同類產品或者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該用人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1分)
(3)競業限制期限為:勞動者在職期間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間內,不得超過2年。(1分)
(4)競業限制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1分)
(5)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應按月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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